9月28日下午,縣人民法院在廣東省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橋頭法庭的協助下,成功拘傳被執行人2名、扣押機動車1輛,順利執結了兩起下落不明的合同糾紛案件。
被告張某與鄧某系夫妻關系,二人于2016年3月,向原告李某夫妻二人借款15萬元,償還7萬余元后便不再還款。同年7月,張某與李某簽訂項目合同協議,李某出資5萬元,由張某出具欠條一張。后因工程停工,李某多次要求張某歸還出資款未果,于是李某將張某夫妻二人訴至法院,法院判決張某夫妻分別償還李某夫妻案款7.15萬元和5萬元。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第一時間進行了網絡查控,發現張某夫妻二人近年來一直生活在東莞市橋頭鎮,名下有一輛機動車可供執行,于是立即聯系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橋頭法庭,請求橋頭法庭協助進行尋人及扣車。與此同時,四名執行干警即刻從江華出發,奔波500多公里到達橋頭鎮,在橋頭法庭干警的積極協助下,成功將2名被執行人拘傳至橋頭法庭,并將其車輛進行扣押。
眼看著拒不執行判決就要承擔被拘留甚至被追究拒執罪的不利后果,張某夫妻不敢再抵賴,當場付清了5萬元,并對剩余的7.15萬元做出還款計劃,承諾按期付款,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
這兩起執行案件的順利執結,充分體現了全國法院一盤棋的行動精神,不僅有效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權益,也彰顯了兩地法院干警團結協作的精神和切實解決執行難的決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來源:縣人民法院
作者:黃詩楊 毛昊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