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參加工作能賺錢了,我父親的債務我替他還!”近日,縣人民法院執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被執行人的女兒將父親的債務一次性還清,該案順利執結。
2015年,黃某因做生意資金周轉困難,向潘某借款2萬元,而后在潘某的追討下只給付了部分利息。2016年初,潘某向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黃某償還欠款。在法院判決生效后,黃某并未按期履行,2016年9月,潘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過對被執行人黃某財產情況的調查,執行干警發現被執行人黃某暫無財產可供執行,于是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結案。
今年5月,該案恢復執行。執行法官收到案件后,通過發起“總對總”網絡財產查控,對被執行人黃某的存款、股票、房產等一切可供執行的財產進行查詢,但依然沒有發現黃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官想辦法聯系上黃某的家人了解情況,得知黃某因做生意投資失敗導致無力償還欠款。
就在案件執行陷入困境時,出現了新的轉機。被執行人黃某的女兒得知父親欠債后主動提出替父親還債,但是因為剛工作沒多久,手里的錢也不多,希望能與申請執行人進行協商。執行法官得知這個情況后立即組織潘某與黃某的女兒進行調解,在調解過程中,潘某被黃某女兒的一片孝心所感動,于是愿意退一步,放棄利息,只要求她支付2萬元本金及執行費。黃某的女兒當場一次性給付,了卻了一樁陳年舊案,也化解了這段矛盾。
來源:縣人民法院
作者:程蘭棉 黃詩楊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