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縣人民法院執行局開展凌晨執行行動,通過嚴密布控,拘傳一名被執行人,成功執結三個案件,有力地維護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015年4月梁某向李某借款4萬元,償還1.12萬元后再未給付;2015年6月梁某因開店資金困難向馮某借款30萬元,2016年償還借款10萬元后梁某再未繼續還本付息;2016年12月梁某以承攬工程資金周轉為由向羅某借款10萬元,之后一直未歸還。法院判決生效后,三人多次上門討要無果,遂向江華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梁某一直規避執行,對法院發送的法律文書和公告視而不見,和法院玩起了“躲貓貓”。執行干警通過線上線下多方調查后,決定實行三案并執,對梁某采取執行強制措施,并扣押梁某名下長安牌機動車一輛。在知悉梁某動態后,經過嚴密布控,執行干警于9月3日凌晨五點前往梁某家中,成功找到梁某并將梁某拘傳至法院。最終,在執行強制措施的震懾下和執行干警的協調勸解下,梁某叫家人送錢到法院來,當場履行了部分案款,并與馮某、羅某達成和解協議,案件長期履行。
來源:縣人民法院
作者:蔣征南 黃詩楊 圖: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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