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是來還錢的,你們把我從黑名單里刪除吧……”7月13日,縣人民法院來了一位“特殊”的當事人,一見到法官就主動要求履行還款義務。
原來,被執行人李某和涂某是朋友關系,2019年7月11日李某向涂某借款人民幣3萬余元,并寫下借條,約定第二天下午還清。到了還款期限后涂某多次催促李某還錢,李某一直以各種理由搪塞,無奈之下,涂某將李某起訴至法院。經法院調解后,李某和涂某自愿達成調解協議,承諾還款時間,但李某卻言而無信,遲遲不愿履行義務。
此案進入執行程序后,縣人民法院執行局依法將李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通過縣廣播電視臺、微信公眾號、布告粘貼等方式予以曝光。李某通過微信公眾號得知自己被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感覺自己顏面掃地,十分羞愧,于是便主動到法院償還案款。
據悉,縣人民法院利用多渠道、多形式向社會定期曝光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線上線下合力宣傳,最大限度壓縮失信被執行人生存空間,形成了有力震懾,促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來源:縣人民法院
作者:蔣征南 黃詩楊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