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防控期間,貴陽一男子利用口罩供應緊張的情況,對受害人謊稱有醫用口罩出售,騙取錢財用于網絡賭博。5月25日,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這起虛假銷售醫用口罩的詐騙案,被告人劉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嚴重期間,劉某某在微信群中發布有口罩出售的虛假信息。2020年2月4日,被害人王某某與劉某某通過微信取得聯系,劉某某在手中沒有口罩、也沒有貨源的情況下,哄騙王某某“口罩質量有保障,是正規外科醫用口罩”。王某某信以為真,遂以2.98元的單價兩次定購3600個口罩,通過微信支付口罩款3800余元,王某某得知被騙后只收到了劉某某572元退款。2月11日,劉某某又通過上述手段騙取受害人蔣某某人民幣3.4萬元。
3月5日,劉某某在貴陽被抓獲歸案。隨后,劉某某委托家屬退出贓款,全部退還給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被告人劉某某詐騙他人錢財人民幣3.78萬元屬于數額巨大。鑒于劉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并積極退還全部贓款,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院綜合考慮其犯罪事實、情節等,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來源:江華新聞網
作者:肖瑛 馮美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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