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因寵物狗進行絕育手術致死而引起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經法院依法審理判決,被告某寵物店退還原告張某某的手術費340元,并賠償原告張某某財產損失3900元。
今年2月3日,原告張某某與李某某簽訂《贈與協議書》,李某某將其飼養的名叫“二郎神”的法國斗牛犬無償贈與原告張某某。2月25日,原告張某某父親與被告某寵物店簽訂了《動物麻醉手術協議書》,該協議約定手術項目為去勢手術治療,手術費用為340元。2月26日,某寵物店安排劉某某為該名叫“二郎神”的法國斗牛犬進行絕育手術。術后,被告告知原告該寵物狗經搶救無效已經死亡。
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系一起因寵物醫療引發的糾紛,寵物應視為財產,歸寵物主人所有,故本案屬于財產損害賠償糾紛。被告安排為該寵物狗進行絕育手術的劉某某雖取得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獸醫師資格證書》,但未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獸醫師執業證》。被告安排不具有從事動物診療資質的人員為原告的寵物狗進行絕育手術,存在過錯,依法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法院根據案件具體情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判決生效后,被告主動履行了賠付義務,該案圓滿解決。
來源:江華新聞網
作者:楊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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