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來還錢了!我收到你們發的短信就馬上過來了……”4月30日上午,被執行人蔣某來到縣人民法院執行局主動要求償還借款,在執行法官的調解下,該案當天執結。
2019年5月,楊某與蔣某因民間借貸糾紛訴至法院,蔣某被法院判決于規定日期內償還楊某借款2萬元,但蔣某一直拖延,遲遲不肯履行法律義務,于是楊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4月26日上午,縣人民法院執行局通過“閃信”+送達,通過執行平臺向蔣某發送一條彈屏短信,將《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內容發送至蔣某手機上。蔣某收到法院短信后,既不能返回也不能退出,只能點擊查看短信內容才能繼續使用手機,蔣某了解到了自己的法律責任和不履行義務將承擔的后果之后,連忙籌集了案款主動前往法院履行義務。
縣人民法院創新送達方式,通過“閃信”+送達不僅可以大大提升審判執行效率,節約審判資源,還可以讓當事人少跑腿,有效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
來源:江華新聞網
作者:黃詩楊 李彥鴻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