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明廉潔紀律,杜絕“節日腐敗”。中秋國慶期間,嚴禁違規收送月餅、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電子紅包等;嚴禁違規公款吃喝;嚴禁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嚴禁借各種名義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費健身、娛樂活動;嚴禁違規使用公車或向其他單位借車;嚴禁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嚴禁違規舉辦節日慶典活動;嚴禁參與賭博活動;嚴禁出入私人會所;嚴禁向下級機關單位或企事業單位轉嫁、攤派和報銷費用以及其他違規違紀行為。
來源:江華新聞網
作者:江華瑤族自治縣紀委監察局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