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華新聞網(wǎng)訊(通訊員 馮香萍)“小汪,這信封請你拿回來交給賈某。法官辦案,不是為了拿當事人的好處,依法辦案是我們的職責!”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法官王懷智在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的過程中,面對當事人賈某委托汪某準備的500元禮金,恪守公正廉潔的辦案原則,嚴詞拒收,以實際行動詮釋了剛正不阿、堅決不辦“三案”的法官本色。
2014年12月30日上午,王法官開庭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案。庭審結束,當事人之一的賈某委托其代理人汪某來到王法官的辦公室,將一信封放在辦公桌上,要王法官關照一下賈某的案子。王法官當即表示,案件會依法公正處理,請收回信封,但汪某還是偷偷留下信封便走開了。后王法官發(fā)現(xiàn)信封,看到里面是人民幣500元,遂立馬向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進行了報告。
當日下午,經(jīng)與汪某聯(lián)系、溝通,汪某到院領回了500元并退還給賈某。紀檢監(jiān)察室同志對汪某進行了批評教育。
目前,該離婚糾紛案正按法定程序審理中。
來源:江華新聞網(wǎng)
作者:馮香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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